近日,河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对复审拟继续命名河南省食品安全县(市、区)名单的公示,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省政府《关于建设食品安全省的意见》,依据《河南省食品安全县(市、区)评价与管理办法》,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对2019年7月命名的34个省级食品安全县(市、区)进行了复审工作。通过县级申报、市级初审、否决项评估、明察暗访、资料审核、综合评定等工作,拟继续命名以下30个单位为河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4个单位为河南省食品安全达标县(市、区),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文字形式(信函、电子邮件)向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内容要求真实有据。
公示时间: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3月3日
邮寄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熊儿河路79号A座715室
邮编:450018
邮箱:sazy2018@163.com
一、拟命名的30个河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名单(以行政区划排序)
郑州市上街区、中牟县、新密市、新郑市、登封市、开封市龙亭区、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通许县、郏县、舞钢市、安阳县、鹤壁市淇滨区、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淇县、延津县、沁阳市、台前县、许昌市魏都区、鄢陵县、襄城县、禹州市、临颍县、渑池县、灵宝市、睢县、光山县、新县、息县、西平县、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二、拟命名的4个河南省食品安全达标县(市、区)名单(以行政区划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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