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鹤壁市减灾委办公室、鹤壁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发布寒潮天气预警提示:
据市气象局《重要天气报告》,受强冷空气影响,23日至25日我市将有一次寒潮天气过程,此轮寒潮过程降温幅度大,最低气温下降8到10℃,局部降幅可达12℃以上,并伴有大风天气。23日偏北风4到5级、阵风7级以上,最高气温较前期下降8到10℃,最高气温将降至9到10℃;24日、25日最高气温6到7℃,24日早晨最低气温降至零下5℃到零下4℃,26日以后气温缓慢回升。
具体天气情况
11月21日,晴转多云,偏南风4级、阵风5~6级,6~19℃;
11月22日,多云转晴,偏北风3~4级,5~19℃;
11月23日,晴间多云,偏北风4~5级、阵风7级以上,0~10℃;
11月24日,晴间多云,偏北风3~4级,-5~6℃;
11月25日,多云,偏南风3~4级,-3~6℃;
11月26日,多云转晴,偏南风3~4级,-2~13℃;
11月27日,晴转多云,偏北风4级,0~11℃。
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联合提醒
1.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按各自职责提前做好应对措施。气象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递进式开展气象服务。
2.广电、通信管理等部门要积极协调媒体和通信运营企业,及时广泛传播预警信息,提醒群众注意取暖及交通出行安全。
3.公安部门需增加路面执勤警力投入,有效应对恶劣天气对道路交通带来的影响,保障市民出行安全;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和重点时段、恶劣天气行车安全风险提示警示。
4.住建、城管、水利、电力等部门要紧盯强降温天气,及时排查检修设施设备和各类风险隐患,完善灾害应对机制,防范可能因灾引发次生、衍生突发事件。
5.应急、住建、城管等部门要积极指导和督促各类生产企业、建筑施工和户外作业现场加强大风天气下的安全生产防范,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塔吊安全管理,大风来临时,必要时中止吊装、悬空、攀爬等高空作业,加固围板、棚架、户外广告牌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严防发生坠落、坍塌等事故。
6.民政部门要加强巡查敬老院、救助机构等部位,重点检查御寒取暖、生活保障等情况,重点保障老人、五保户、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等弱势群体、特殊群体基本生活,有针对性地开展救助和妥善安置。
7.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种植业和养殖业防寒措施指导,及时指导群众采取各种防范措施,提前做好降温防冻准备,最大限度避免灾害损失。
8.相关部门及时提醒公众自身安全防范,合理使用电器,注意保暖,预防感冒,外出时及时添加衣物。大风天气人员尽量减少户外活动,刮风时不要在广告牌、临时搭建物下面逗留,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9.卫生健康部门要针对天气多变、气温起伏大的特点,做好疾病防控工作。
10.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提前预置应急队伍、应急物资,遇有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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