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鹤壁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24-02-29 浏览量:0

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鹤壁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24年2月28日政协第十二届鹤壁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鹤壁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政协第十二届鹤壁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3月6日在市人民会堂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政协鹤壁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政协鹤壁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鹤壁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表彰和委员大会发言事宜;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事项;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二届鹤壁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政治决议;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二届鹤壁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二届鹤壁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二届鹤壁市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总值班:安 荣

统 筹:靳丽娜

审 核:冯丽敏

编 辑:孙玉倩

来 源:鹤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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