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人民报告,请人民阅卷丨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工作回眸
2024-03-08 浏览量:0

蓝天碧水美如画 绿染鹤壁满目新

——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工作回眸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根基,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过去一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削减污染排量和扩大环境容量“两手齐抓”,生态保护、生态建设、生态治理“三管齐下”,推动我市全域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持续提升。

“十大亮点”数说2023

★ 大气污染防治4项指标近年来首次完成省定目标,全省唯一。

★ 成功入选全国第二批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名单,全国仅19个,全省仅2个。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常年保持100%,7个国、省控断面水质均值全部达标。

★ 受污染耕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保持100%。

★ 大气监测监管一体化平台获评全国生态环境智慧监测创新应用示范案例,全国仅22个。

★ 完成企业超低排放等74项重点治理任务。

★ 将环评文件告知承诺范围扩大至28大类66小类,高效完成104个项目的环评手续办理。

★ 建立可降解材料产业链“一图谱六清单”,积极服务建设鹤壁特色可降解材料产业基地。

★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现个性任务、群众举报件“双清零”。

★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期间交办我市41件信访举报案件全部办结。

党建引领 凝聚争先创优力量

党旗红引领生态绿,夯实绿色发展基础。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作用,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打造了一支团结向上、谋事干事、为民服务的党员干部队伍。

这一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高质量完成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开展系统内以案促改,签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组织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重大节日开展节前廉政提醒,节假日期间加强监督检查,对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严肃执纪问责。

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扎实开展主题教育,认真组织主题教育读书班、党组书记讲党课等,通过会前自学、会上集中学习、交流发言等方式,持续增强“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促干、以学正风”效果。精心选取6个调研课题,党组成员深入基层,摸实情、出实招,围绕“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进位”“推动全市河流断面稳定达标”等方面梳理出5项推动发展事项,聚焦“推进化工企业深度治理,减少排放扰民”“回应群众关切关注,切实改善百姓身边的环境质量”等方面确定4项民生事项,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促进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的行动自觉,确保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争先创优。

重拳出击 打好污染防治“战役”

过去一年,我市着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显著成效。

突出打好蓝天保卫战。我市出台了《鹤壁市深入打好秋冬季重污染天气消除、夏季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坚持每日研判空气质量形势,加强高值热点应对,指导县区全面排查重点关注区域,快速锁定污染源,科学解决站点高值热点问题。全面推进夏季臭氧污染防控行动,全年完成9个涉VOC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企业综合治理任务、19个泄漏检测与修复任务、7个VOCs旁路治理。持续开展遏制扬尘专项行动,坚持标本兼治,集中治理扬尘污染,全年检查施工现场2187项次,发现较为突出问题164处,均整改到位。大力实施燃煤散烧动态“清零”行动,确保全市劣质散煤清零,禁燃区内所有燃煤清零。

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我市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统筹谋划,推动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努力打造更多美丽河湖。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原则,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全年完成502个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工作及40%的整治工作。汛期出动1700余人次清理管网88.4千米,清理河道392千米,清运河道垃圾、淤泥2.52余万立方米,全面消除环境隐患,保障汛期水环境安全。开展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回头看”,逐一核查前期问题整改情况,评估分析省推送疑似问题点位,及时纳入问题清单,限期完成整改任务,确保问题“动态清零”。

持续打好净土保卫战。我市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管控,突出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的土壤污染治理,有效管控土壤环境风险,全市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保持良好。土壤污染防治方面,我市确定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26家,完成23宗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评审工作,建立鹤壁市涉危险废物单位分类管理清单,严格办理我市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审批手续,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监督管理。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方面,科学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持续加大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力度,努力实现全域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清零”。地下水污染防治方面,我市开展“两场”(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全面摸底调研,完成鹤山区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及成果集成上报,持续加强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

优化服务 赋能绿色高质量发展

过去一年,我市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实现环评审批等服务网上办理,实行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常态化和环评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制度,助力项目落地跑出“加速度”。

严把环境准入关口,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全面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全年新申请审核发证46张,变更审核发证180张,延续发证268张。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持续提升环评审批效能,优化执法监管方式,有力推动“三个一批”项目建设取得实效。

不断加强企业帮扶力度,持续开展企业服务日活动,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全年开展企业服务日活动72次,服务企业1003家,帮扶解决问题180个。支持企业发展,办理从轻行政处罚案件38件,免予行政处罚案件26件,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减免金额540余万元。编制《鹤壁市可降解材料产业链高质量发展2023年行动计划》《鹤壁市可降解材料产业链三年行动方案》,建立可降解材料产业链“一图谱六清单”,不断服务于建设具有鹤壁特色的可降解材料产业基地。

铁腕治理 守好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对中央、省委交办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我市坚持问题导向,以最坚决的态度和最果断的措施,打好一场场问题“歼灭战”。

高效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以鲜明态度、果断措施、争先精神,推动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现个性任务、群众举报件“双清零”。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期间交办我市41件信访举报案件全部办结,举报数量排全省第17名,占全省1.38%。圆满完成2023年省委突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保障任务。

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持续开展各类执法检查,全市出动2000余人次,抽查企业1011家次,全年立案199件,下达处罚决定书162件。制定了《鹤壁市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共计出动200余人次对辖区内的环境隐患进行现场排查及问题梳理和整改复核。

“十大工程”奋进2024

2024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谱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鹤壁为目标,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为建设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提供坚实生态环境保障。

● 深入实施美丽鹤壁创建工程

打造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样板,做实“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品牌实效。打造“美丽幸福河湖”样板。打造“美丽乡村”样板,对30个村庄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美丽乡村”。

● 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工程

科学制定大气污染防治“1+N”方案,实施“18+1”异味治理工程,推进发电企业深度治理,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加快陶瓷企业煤气发生炉淘汰退出,划分“5+5+22”重点区域,实施精细化管理。

● 深入实施水污染改善工程

加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推动河湖水生态功能恢复。加强南水北调水环境保护,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持续开展黑臭水体排查整治,确保已完成整治的黑臭水体保持“长制久清”。

● 深入实施土壤污染修复工程

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确保土地供应前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推动重点监管单位规范化监管,更新2024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加强关闭搬迁企业地块风险管控,全市管控比例达75%。严格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监管,建立鹤壁市涉危险废物单位分类管理清单。

● 深入实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程

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基础设施投用,推进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机制建设,扩建完成淇滨区污水处理厂钜桥南分厂。加强农业节水和面源污染防治,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在84%以上。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全市30%以上的行政村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60%以上的行政村达到环境示范村标准。

● 深入实施自然生态保护工程

加强自然生态环境监管,科学编制鹤壁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推动生物多样性监测体系建设。打造“两山”基地样板,推动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省级生态县评选工作,支持淇滨区开展“两山”创建。推进矿山生态保护治理,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破坏和环境问题排查整治。

● 深入实施环境监管能力提升工程

全面提升监测监控能力,完成市内主要干道沿线公路自动监测站升级改造,配合省级部门完成新型污染物调查监测能力建设试点和碳监测网络建设。推进用电量监控、视频监控能力提升,依法严厉打击监测监控领域弄虚作假行为。强化提升监督执法能力,构建“互联网+非现场+精准执法”体系。

● 深入实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程

持续推进中央、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生态环境部监督帮扶等反馈问题整改。开展常态化排查整治,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各类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问题。

● 深入实施营商环境优化工程

抓好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健全排污许可证制度。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完善“一厂一策”帮扶机制,助推企业转型升级。推进工业企业绩效升级,推进全市涉气重点行业企业改造升级,开展绩效帮扶指导。

● 深入实施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建设工程

强化制度保障,加大与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工作对接,尽快出台《美丽鹤壁建设实施方案》。加强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完善跨市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推进全社会共享共治,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积极倡导全社会共享生态成果,共建美丽鹤壁。

总值班:陈 鸿

统 筹:靳丽娜

审 核:冯丽敏

编 辑:韩文飞

来 源:鹤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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