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将评选“书香鹤壁”首批全民阅读推广人(附评选条件、申报方式)
2024-04-24 浏览量:0

4月24日,记者从鹤壁市委宣传部了解到,我市将评选“书香鹤壁”首批全民阅读推广人,旨在加快构建学习型社会,深入推进全民阅读,完善终身学习体系,不断增强群众精神力量,进一步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自觉,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 大力营造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升书香鹤壁建设水平,持续擦亮叫响“满城书香、文化鹤壁”品牌。

凡是在鹤壁工作或居住,从事公益阅读推广,取得突出成就的专职或兼职人士均可参与评选。

评选条件:

◆从事阅读推广工作1年以上。

◆遵纪守法,诚信爱国,积极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组织策划的读书项目和活动有较强的创意,服务对象相对稳定并逐年增加。

◆担任阅读团体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

◆宣讲阅读理念和经验,定期主持各类阅读经验交流会读书会、培训班、研讨班或充当主讲人、阅读义工,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受众面广,推动全民阅读效果明显。

◆编辑读书栏目、撰写书评、编制推荐书目、出版专著,具有一定权威性。

◆指导读书会、文学社等各类阅读组织开展活动,成绩显著。

申报方式:

市委宣传部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评选工作采取各县区推荐、市直各单位推荐、自荐三种方式进行申报。符合条件的个人按要求填写“书香鹤壁”首批全民阅读推广人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扫描文末二维码下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市直各单位申报材料直接报市委宣传部出版科。

●各县区宣传部门负责本辖区全民阅读推广人的统一推荐工作,最多不超过5人。

●自荐参评的个人填写推荐表、备齐证明材料后,按照属地原则报县(区)宣传部门,经县区宣传部门审核后统一上报。

注: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委宣传部出版科提交推荐表和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发邮箱。各县区各单位请将推荐表及相关材料于6月10日前报至市委宣传部出版科。

地址:鹤壁市委、市政府第一综合楼711 房间

邮箱:hbsxwcbk@126.com

“评选结果将在书香河南第三届全民阅读大会鹤壁分会场活动期间公布,表彰获奖个人。”该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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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值班:李宏庆

统 筹:靳丽娜

审 核:冯丽敏

编 辑:郭军鹏

来 源:鹤壁日报社首席记者 陈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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