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检察院: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
2024-04-29 浏览量:0

​为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论述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4月25日上午,市人民检察院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开班,该院领导班子、检委会专职委员、县级干部、机关内设部门负责人参加。

会议指出,要以“学纪”为基础,不断锤炼党性、坚定信念。原原本本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精准把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内涵要义和实践要求,养成纪律自觉,把纪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要以“知纪”为前提,准确校正言行、知行知止。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时自觉按党规党纪的具体要求办,不闯红灯、不越雷池。要以“明纪”为根本,切实自警自省、增强定力。时刻明晰是与非的“警戒线”、情与纪的“分界线”,自觉学纪、护纪。要以“守纪”为关键,做到忠诚履职、奋发有为。

会议强调,要全面系统学,把党纪学习教育与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等有机结合,全面系统地思考、理解和把握。要突出重点学,着重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分则中的“六大纪律”规定,烂熟于心、自警自省。要联系实际学,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刻查摆剖析问题,积极整改。要形式多样学,丰富学习载体,营造浓厚学习氛围。要统筹兼顾学,坚持在学中干、在干中学,以党纪学习教育促进工作高效开展,以出色的检察业绩检验学习成果。

“党纪学习教育的出发点是‘学’,落脚点在‘做’。要立足岗位学思践悟,真学真悟、笃学笃行,将‘学纪律、知规矩、明底线’践行于打造‘小院出彩’示范样板的前进之旅中,以奋力书写检察工作现代化鹤壁篇章的实际行动迎接新中国成立75周年。”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苏康健说。

本次读书班为期2天,通过领读领学、个人自学、专题研讨、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进行。

总值班:安 荣

统 筹:靳丽娜

审 核:冯丽敏

编 辑:沈卫中

来 源:鹤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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