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服务范围、开放时间……鹤壁市出台“淇河书屋”管理和使用规定(附全文)
2024-05-22 浏览量:0

“淇河书屋”是我市重点打造的新型公共文化空间,也是我市“一刻钟(15分钟)生活圈”建设的主要内容。为进一步叫响“淇河书屋”品牌,服务全民阅读,打造“书香鹤壁”,5月22日,市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文件,对“淇河书屋”管理和使用作出相关规定。

据了解,目前我市已建成65座“淇河书屋”。遍布全市各县区的“淇河书屋”,在加快构建现代公共阅读服务体系、推进“书香鹤壁”建设、营造更加浓郁的文化氛围、更好满足居民高质量阅读需求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推动“淇河书屋”品牌更响更亮,市创城办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吸取其他城市网红书屋特色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出台《“淇河书屋”管理和使用相关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围绕“建得好、管得好、用得好”要求,对“淇河书屋”进行优化提升,规范书屋管理,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效能。

《规定》指出,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建立“淇河书屋”有效管理机制,以最大限度方便周边群众阅读为前提,合理制定并在显著位置公示服务范围、开放时间、服务承诺、管理制度等,拓展阅读受众,丰富阅读活动,推动全民阅读,持续把“淇河书屋”品牌护好擦亮。

“我市‘淇河书屋’服务时间长、环境品质高、图书种类多,深受市民喜爱。《规定》的出台将进一步促进‘淇河书屋’品牌建设工作,让社区文化圈越来越便利,为‘书香鹤壁’建设营造更加浓厚的氛围。”市创城办一位工作人员说。

《规定》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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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河书屋”管理和使用相关规定

为规范“淇河书屋”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在广泛调研基础上,结合县区实际,提出以下相关规定和意见:

1.“淇河书屋”应将推动、引导、服务全民阅读作为重要任务,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效能,打造高品质、有趣味的城市公共文化空间。

2.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全市“淇河书屋”的行业管理和指导,负责制定全市书屋的基本服务标准、规则并指导实施。

3.各县区负责辖区内“淇河书屋”的运营保障。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通过校屋合作、企屋合作、居屋合作、第三方运营等模式,进一步增强书屋活力和效率。

4.“淇河书屋”的运营管理要和周边群众的需求深度结合,要围绕受众群体科学设置书屋设施、及时更换书籍种类等,形成针对性强、有特色的服务品牌。

5.“淇河书屋”应以最大限度方便周边群众阅读为前提,合理制定并在显著位置公示服务范围、开放时间、服务承诺、管理制度等。鼓励各书屋根据受众需求延时开放、错时开放。书屋因故变更开放时间、暂停部分服务或者暂停开放的,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6.“淇河书屋”要结合实际和文化资源,每季度组织开展不少于一次的阅读活动和文化交流;要和相关单位、社区、企业、学校联合,拓展阅读受众,丰富阅读活动,推动全民阅读,形成各自特色。市创城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视情况对书屋活动给予支持。

7.各县区、市创城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要定期研究“淇河书屋”的运行情况,重视书屋工作人员的培训、学习和管理,不断提升书屋的服务质量,要定期了解和收集群众对书屋的意见和建议,持续把“淇河书屋”品牌护好擦亮。

8.各县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要建立“淇河书屋”有效管理机制,各级创城办通过日常督导暗访等形式促进书屋的特色运行,对于反映问题较多的书屋要及时整改;对多次整改不见成效、群众意见较大的书屋,将收回“淇河书屋”品牌,并对相关县区提出批评;对特色鲜明、服务优质、运营有效、群众一致好评的书屋,命名为“优秀淇河书屋”等称号,给予适当奖励。

总值班:李宏庆

统 筹:靳丽娜

审 核:冯丽敏

编 辑:郭军鹏

校 对:李艳玲

来 源:鹤壁日报社记者 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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