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城区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引入“外脑” 同步监督提升执行透明度
2024-07-26 浏览量:0

近日,山城区人民检察院对宁某某暂予监外执行审查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区司法局工作人员、律师参加。

罪犯宁某某因患有严重疾病向法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法院就宁某某是否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依法向检察机关征求意见。山城区人民检察院受理后依法对该案进行审查,并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对宁某某的病情及治疗情况作了说明,并阐明了暂予监外执行的相关法律规定。

“如果执行暂予监外执行,家属能否对其进行日常监管,防止其再犯罪?社区能否起到日常监督作用?”“家属能否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对当事人的治疗、护理等日常生活提供保障?”听证员听取各方意见后,围绕案件的审查焦点进行了详细询问,并了解了宁某某的病情、治疗经过及狱内表现等情况。最后,听证员对宁某某是否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法定条件进行了书面评议。

山城区人民检察院将根据本次听证会的情况,结合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决定。

山城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采用公开听证的方式审查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的案件,是借力“外脑”、高质效办案的具体实践。该院将继续发挥检察机关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督作用,保障暂予监外执行公开公平公正,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总值班:陈 鸿

统 筹:靳丽娜

审 核:冯丽敏

编 辑:韩文飞

来 源:鹤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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