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路长名单来了!看你家附近的路长是谁
2019-06-14 浏览量:0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城区市容市貌管理,着力构建街面问题发现和处置机制的内在要求,自今年5月开始,我市在城市建成区内全面试行市、区、街道(办)、社区四级路长和“门前四包”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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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路长制”工作细则》(摘要)


《鹤壁市“路长制”工作细则》从总则、工作任务、工作标准、工作职责、工作机制、术语等六个方面对“路长制”工作进行了规范。

一、工作目标

全面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打造安全、整洁、有序、文明的城市环境,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工作内容

城市管理范围内的所有道路(街路及小巷)均设置路长,实施网格化管理。路长是第一责任人,负责对市政设施、施工围挡、物品摆放、“门前四包”、城市家具、环境卫生、绿化带卫生、占道(突店)经营、公厕管理、环卫经费投入等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和落实。

三、工作标准

路段达到“十化”要求:净化、绿化、亮化、序化、香化、美化、文化、智化、品化、彩化。

四、路段等级

全市路段分合格、优秀、优胜、示范和卓越五个等级。达不到合格路段标准的为黑旗路段,达到优秀(含优秀)标准以上的为红旗路段。

五、工作职责

市级层面:市级路长每季度对所负责路段巡查一次。

区级层面:区级总路长:由各区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负责全区“路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和指挥协调。区级副总路长:由各区政府、管委会分管城市管理工作的同志担任,具体负责全区“路长制”工作的统筹安排、协调落实和监督指导及红旗、黑旗路段评比。一级路长:由分包乡镇(街道)的负责同志担任,负责落实各乡镇(街道)和社区“路长制”工作。

乡镇层面:二级路长:由乡镇(街道)的行政正职担任,负责所辖乡镇(街道)和社区“路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谋划实施和监督指导,每周对辖区内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召开观摩点评会。三级路长:由社区书记或主任担任,带领路队成员全面负责辖区内“路长制”工作任务的具体落实,及时上报突出问题。巡查员:由各乡镇(街道)根据工作实际设置,负责对所辖道路进行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并收集汇总各类问题,上报责任路长协调解决。监督员:由社区(村)城管专员担任,负责督导所辖道路商户“门前四包”工作的落实,定期向责任路长反馈意见。

相关部门工作职责:(一)交警: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渣土车违规行驶,道路路牙以下机动车违章停放等行为。(二)城管:负责查处乱摆摊设点、门头牌匾破损等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和现象;依法处理私搭乱建、乱堆物料、违规犬、餐饮油烟等行为;负责查处道路路牙以上的机动车违章停车行为,非机动车辆乱停乱放、占道(突店)经营等。(三)市场监管:负责查处无照经营、食品卫生、违法户外广告内容等。

六、工作机制

“路长制”实行公示制度,公示内容包括:路长姓名、职责、联系方式、工作范围和职责等。

“路长制”实行工作巡查机制,坚持巡查员和监督员全天候巡查,社区级路长每日巡查两次,街道级路长每周巡查两次,县(区)级路长每周巡查一次。

“路长制”实行“路长吹哨,全员(部门)报到”联动机制,形成路队、部门、商户、市民共建、共管、共治、共享格局。

“路长制”实行基层“三会”管理机制。即社区级路长每月召开商户联合会,街道级路长每季度召开部门协调会,县(区)级路长每季度召开党员议事会,建立衔接有序、协调顺畅的基层管理机制。

“路长制”实行应急处置机制。基层路长不能直接处理的问题,要向上一级路长报告,县(区)级路长应安排应急处置队,对反映的问题进行限时处置。

此外,“路长制”还建立了第三方考评机制、“路长制”观摩讲评机制、“路长制”工作评比机制,开展定期评比、约谈、曝光,并对年度先进责任单位进行综合排名表彰,并通过媒体、简报向社会公布。 

《加强城区“门前四包”责任制工作方案》(摘要)


为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按照《鹤壁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属地管理、强化督查、分级负责、部门联动”的原则,动员社会力量,全面实施“门前四包”责任制,为“六城联创”及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奠定坚实基础。

二、原则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务求实效”原则。从解决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城市环境入手,持之以恒,务求实效。

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原则。着力解决临街单位和商户门前公共秩序和市容卫生问题,有序实现城市环境面貌的整体改观。

坚持“属地实施、行业管理”原则。发挥县区政府(管委会)城市管理主体作用,加强行业部门的监督制度,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同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坚持“依法行政、营造氛围”原则。各责任单位要做到文明、公平、公正、严格执法,使“门前四包”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工作目标。广泛动员临街各单位和商户主动参与城市管理,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门前四包”责任书签订率达到100%,示范街区“门前四包”达标率达到98%。

三、区域界定

门前责任区域界定范围具体如下:

(一)主次街道、背街小巷临街单位和商户门前责任区域。横向范围:建筑物或其他不动产沿街(路)的总长,相邻单位有空档的以二分之一间距为界。纵向范围:建筑物或其他不动产(包括围墙)的墙基管理范围至人行道外道沿石之间的区域。无人行道单侧有临街单位和商户的,从建筑物或其他不动产(包括围墙)的墙基延伸至机动车道道沿石的区域;无人行道两侧有临街单位和商户的,从建筑物或其他不动产(包括围墙)的墙基延伸至机动车道中心线区域。立面:建筑物或其他不动产的临街(路)外立面(墙体、橱窗等)。

(二)沿街(路)无临街单位和商户的责任区域由市政、环卫、园林、城管、公安等单位负责。

(三)占地范围较大的临街单位和商户等,责任区域以所在房屋土地使用范围为“门前四包”责任区域(包含停车场、院落及街道道沿石以上部位等)。

“门前四包”实施主体为城区主次街道及背街小巷两侧的党政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物业管理小区和商户等。

四、“四包”内容

包环境卫生整洁管护、包美化绿化花木维护、包市容秩序规范协护、包市政设施设备监护。

五、实施步骤

启动阶段(2019年5月20日至2019年5月25日)。科学设定责任区划分阶段(2019年5月23日至2019年5月31日)。集中整治、签订责任书阶段(2019年6月1日至2019年7月10日)。检查验收阶段(2019年7月11日至2019年7月31日)。常态化管理阶段。从2019年8月1日起,将“门前四包”责任制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

六、工作措施

强化组织领导。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抽调市文明办、市财政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新闻媒体等单位人员组成“门前四包”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统筹、监督全市“门前四包”工作。

加强监督指导。“门前四包”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市文明办要把“门前四包”责任制纳入“六城联创”考核内容。定期开展文明商户评选,对季度评比排名靠后的街道办事处在媒体上进行曝光。

大力宣传引导。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实施“门前四包”责任制对促进建设整洁、文明、有序的城市人居环境的目的、意义,进一步强化临街单位、商户的公共道德意识和依法经营、文明经商观念,动员临街单位和商户积极参与“门前四包”活动。 



责 编:靳丽娜

编 辑:王鹏

来 源:鹤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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